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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3.臺中市霧峰國中午餐異常事件處理原則

一、目的
確保午餐團膳師生吃得安心,吃得健康。

二、異常事件分類
1. 食物中毒或供餐不及等類的緊急事件。
2. 食物有異物或其他違約事項等類的非緊急事件。

三、異常事件處理流程
1. 食物中毒或供餐不及等類的緊急事件:
依照『臺中市霧峰國中午餐緊急應變措施實施計劃』處理。
2. 食物有異物或其他違約事項等類的非緊急事件:
(1) 由該班導師或事件發現者通報。
(2) 午餐秘書先做及時性之處理後拍照存證,知會廠商現場服務人員確認事件的事實,事證由廠方服務人員帶回調查原因。
(3) 午餐秘書填寫『臺中市霧峰國中午餐異常事件通報表』,依照合約相關條款建議處理方案,逐級核章呈報校長核可。
(4) 通知廠方,校方的處理方案。
I. 若廠方無異議,則提出調查原因與改善措施。
II. 若廠方有異議,則彙整相關資料提出申辯,提交『午餐供應委員會』審理。若仍無法達成協議,則依照契約第十八條處理。

四、本原則經校長核准後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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